寒武纪回应表达,企业仅在寒武纪 1A、寒武纪 1H 终端设备智能化CPU IP 商品和思元100云空间智能芯片及加速卡商品中应用“CPU传输数据体制”类专利权,计算所批准企业应用的专利权并不是企业的关键技术;企业授权委托中科院计算所参加产品研发的目地关键为节约工作人员项目投资、加快 BANG 語言项目进度,授权委托开发设计工作中的可代替性较强,企业根据《委托开发合同》有权利应用由中科院计算所出示的全部开发设计成效,并有权利将开发设计成效运用寒武纪的商业行为,企业对中科院计算所的有关授权委托产品研发工作中不会有依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