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鼎和矿业(00705)公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谴责该公司未能向联交所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及文件,违反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2.12A(2)条,并谴责现任执行董事及主席王松岭、独立非执行董事范海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法未有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巿规则》及未有配合上市部的调查,违反其以《上市规则》附录五 B 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声明及承诺所述的董事责任。
上市委员会经考虑上市部、该公司及相关董事的书面及/或口头陈述后,作出以下裁定:该公司没有向上市部作出回复以配合其调查,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2.12A(2)条所述责任;相关董事没有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巿规则》,并且在没有合理解释下未有配合联交所的调查,违反了《上市规则》附录五 B 所述的董事责任;该公司和相关董事即使已知悉上市部调查一事,但仍选择不回复该等信函,也不申请延期回复。因此,相关董事被视作故意违反其在《上市规则》下的责任,属于严重违规,也导致调查无法进行。
经裁定上述违规事项后,上市委员会决定:谴责该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 2.12A(2)条;谴责相关董事违反《上市规则》附录五 B 所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