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称,高盛报告中所使用的“implied loss ratio of credit portfolio in debt investment book”,缺少逻辑性。指标分子是全部“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中的阶段三损失预备,分母使用的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中的“其他投资”。前者是全部“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的阶段三损失预备,后者则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中的一小部分,报告将两者容易相除缺少逻辑性,而且报告也不对该指标进行任何解说说明的做法,很简单引起读者的误会。进一步而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的阶段三损失预备预测大盘走势,大部分来自于理财回表的问题资产所产生的预备,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其他投资”中的绝大部分资产并非理财回表资产,据此计算的比率的逻辑相关性方面的缺陷就更为突出。
此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中的“其他投资”的不良资产,目前暂无明确的核销处置现行政策依据,仅能依靠清收等有限的方式处置预测大盘走势,阶段三损失预备消耗进度缓慢,导致高盛报告中所使用的“implied loss ratio of credit portfolio in debt investment book”指标居高不下。